触觉是指分布于全身皮肤上的神经细胞接受来自外界的温度、湿度、疼痛、压力、振动等方面的感觉。狭义的触觉,指刺激轻轻接触皮肤触觉感受器所引起的肤觉。广义的触觉,还包括增加压力使皮肤部分变形所引起的肤觉,即压觉。一般统称为"触压觉"。
触觉尤其与身体持续运作相关,会影响其他感觉的感知,其影响力超过一般人的想象:
触觉分为两种:简单触觉(原始触觉保护或防御系统),区辨性触觉(先进性触觉系统)。
保护(防御)系统接受器主要分布:头部、面部、生殖器,轻微触碰就会产生反应。包含轻压或轻触、冷热、痛痒的感觉以及口腔的进食与发音,大部分传到脑干即停止,少部分的刺激则在往上传,经由视丘到大脑皮质(认知的学习),随着友善的、没有危险的触觉经验的积累,触觉防御减敏,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触觉能力,人类最早期的触摸经验决定触觉灵敏度的发展。保护性触觉2岁前发育。
•触觉辨别系统接收器主要分布:手掌、指尖、脚底、嘴巴、舌头,深层触碰会产生反应。包括深压、振动、路径的触觉感觉,比如两点辨别、定位感、形状大小、在皮肤上的动作及路径、以及重量感觉等,区辩性触觉2岁之后发育。
触觉的发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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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0-2岁防御能力>区辩能力;
• 2-3岁防御能力=区辩能力;
• 3岁以上防御能力<区辩能力;
• 日常生活中:感觉区辩能力往往优于感觉防御能力,但当我们真正遇到危险时,都会采取防御机制应对。
触觉的具体功能:
• 防御功能:避免危险,保护自己;
• 认知功能:触觉系统可以辨认、分辨物体的形状、区辩物体的特性,有助于认知发展;
• 动作功能:触觉系统可以帮助建立起良好的手部操作技巧,可更好、更灵巧的运用肢体做动作计划能力;
• 作息功能:触觉系统可以警觉自己或环境的变化,以适应日常生活功能(睡眠);
• 建立安全感及稳定情绪;
• 建立身体形象,有助于视知觉发展;
• 辨别质地;
• 辨别轻重;
• 辨别形状;
• 辨别温度;
• 辨别刺激的强烈;
• 语言的学习。
在12岁之前,孩子通过训练很容易纠正感统失调的现象,一旦超过12岁纠正的难度成倍增加,效果也不理想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